对罪行极重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
现场武警持枪维持秩序,数万市民驻足观看
2009年3月26日,湖南省郴州市东风广场,该市召开公捕公判大会,对一批犯罪嫌疑人和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刑拘、逮捕和判决,对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现场数万市民驻足观看。
这是文革时期的做法,那时很流行。现在又出现了,是法制的进步还是倒退?
TOM网友: IP:(119.124.107.*) 的原贴:你是在纵容犯罪
TOM网友: IP:(125.92.26.*) 的原贴:车上还有很多人呢,要不要逐一公开那些人的罪行?你还真是SB呢
TOM网友: IP:(119.118.231.*) 的原贴:文明社会不应该这种作法!死刑犯也有人权!
游客: (98.213.105.*) 的原贴:强烈要求郴州公安局相关部门公开照片中被判死行女子的原因。!!!!!!!??????
TOM网友: IP:(119.124.107.*) 的原贴:支持你
TOM网友: IP:(121.29.131.*) 的原贴:对被判处死刑的贪官也应该开这样的公判大会,以便对贪官有更大的威慑力,因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hanxun269 的原贴:社会发展到一种程度,对于犯罪的人给予的是更多的惩罚和践踏,而不是引导他们回到正途,这种做法只是证明我们自己的意识就是杀人犯!犯罪的形成和社会是脱不开关系的!没有好的家庭教育,没有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没有对于弱势群体的实质帮助,只会更加的促进犯罪! 当我们把这些犯罪的人放在广场上肆意羞辱,并且以显示站在台下和执行命令的人是多么公正的时候,其实我们是把整个社会的阴暗,或说我们自己的骄傲放在了公补公判大会上!鲁迅所痛斥的人性到了我们现在,中国人怎么还是没有一点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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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文革时期的做法,那时很流行。现在又出现了,是法制的进步还是倒退?
这是文革时期的做法,那时很流行。现在又出现了,是法制的进步还是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