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卓的亲友及网友自发到事故现场悼念(资料图)

事发现场模拟图。据媒体报道,谭卓被撞飞起5米高20米远,当场身亡。(资料图)
飙车案113万赔偿是不是封口费?
谭卓之父和代理律师接受《新民周刊》专访
撰稿·杨 江(首席记者)
“5·7”飙车案发生后,人们注意到受害人谭卓的父母情绪相当克制,对肇事者胡斌的父母也给予了最大程度的礼貌,甚至在谭卓的追悼会现场他们还隐瞒了前来吊唁的胡斌父母的身份,以免对方受到攻击。
在这起交通肇事案逐渐演变为一场引发全国关注与热议的公共事件后,与高涨的网络舆情不同,一向低调的谭卓父母甚至尽力回避媒体的采访。
老年丧子,沉浸在巨大悲痛中的谭卓父母这样做有着怎样的考虑?是不是受到了某些压力?
5月18日上午,谭卓的遗体火化,19日,谭卓父母的代理律师——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魏勇强,向《新民周刊》透露:本案双方当事人家属已经签订了总额高达113万元的赔偿协议。
这份协议有着怎样的背景?会否成为“封口费”?
谭卓52岁的父亲谭跃以及免费代理此案的律师魏勇强接受了《新民周刊》记者的独家专访,透露了诸多鲜为人知的内幕。
怎么看待“欺实马”
《新民周刊》:谭先生,首先,对你们的遭遇表示诚挚的慰问,大家都很关心你们的状况,能否介绍一下?
谭跃:谭卓是我们的独子,我今年都52岁了,老年丧子,这种打击真是难以形容。我们夫妻俩是湖南小县城——临湘——的普通市民,原来是国营企业职工,本身就没有多少收入,上世纪90年代我们夫妻相继下岗,之后为了培养这个儿子,我们打了很多份工,好不容易把他培养成才,他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也快成婚了,突然就这样过世了……
他本来可以考到北京的大学去的,但是他说他喜欢浙江大学,喜欢杭州,可是我们没有想到,他最终却以这样的方式留在了这座城市。
谭卓是我们全部的希望,现在希望一下子破灭了,我们至今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
《新民周刊》:代理律师魏勇强与谭卓一样,都是湖南籍新杭州人,能否透露一下为何找他代理案件?
谭跃:我们主要考虑他代理过类似侵权案件,在业内享有一定的声誉,同时他是湖南老乡,与我们有一定的感情基础,沟通起来比较方便。
《新民周刊》:这样做,是不是也因为存在一种担心——找浙江籍律师,会不会遇到一些障碍?
谭跃:这种顾虑倒没有,案发后,浙江很多律师都提出给我们免费代理,给予我们帮助。

评论区
死去吧你~~恶心的胡斌!
胡斌应主动申请死刑才有点人味.
胡斌应主动申请死刑才有点人味.
钱有何用,人权何在?
钱有何用,人权何在?
胡斌他只是没有想到自己一时的过失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我想如果给胡斌一次机会,他这一辈子都不会再去飙车,咱们为什么不能给他一次重生的机会呢?谭卓已经死去,他父母肯定很悲痛,无法形容,如果胡斌的父母也失去孩子,面临的将是毁去了两个家庭,我们应该给胡斌一个机会,让他去承担谭卓未完成的赡养父母的义务。当然这起事故应该让所有开车的人吸取教训,关于赔偿费胡斌是定要付的。希望能给胡斌一个弥补过失的机会。
谁给谭卓一个重生的机会?应该重判,警示世人,这可能是胡斌唯一的社会价值,要不只是社会的垃圾!
支持你
对!!!!!!!!!!!谁给谭卓一次重生的机会????????????
如果车撞死了你的孩子,你会给肇事者一次机会吗?请您别昧着良心说“会”你不是神!!!!!!!!!!!!!!!深痛哀悼 
毁了两个家庭,是胡斌自己造成的。用一条生命来换取胡斌重生,是不是代价太大了?他不是一时的错误,是一直都不把人的生命当回事,胡斌的父母也应得到惩罚,不能只有谭卓的父母痛苦。
谁给谭卓一个重生的机会?应该重判,警示世人。给了胡斌重生的机会,后面跟着会有第二个胡斌,第三个胡斌,第N个胡斌!!!可怕不可怕?????
人已经不在了,让胡斌死了大家都就安心了?安静了?解恨了?
人善被人欺,如果调转过来,如果死的是胡斌,你说他父母会不会被113万就平息?
人善被人欺,如果调转过来,如果死的是胡斌,你说他父母会不会被113万就平息?
果然人权好
我们都去飙车哎呀我们不是故意地大家凑钱赔爽
我不太关心赔了多少,如果对方是有所内疚的话,赔这个数也算不了什么,再多的钱也买不了生命.我关心的是:肇事者有没有按相关的法律处理,而没有因为赔偿而减刑.是否出钱多了就可以减刑.如果这样话,是否鼓励有钱人多多违章呢.
咱开65迈,把肇事者撞出9米远2米高,他要是死了咱全国人每人10元赔偿他,看看他什么滋味,问问他愿意不。
皇上不急太监急,闹了半天就象是在耍猴。哈哈哈,,,
113万的赔偿没有附加条件???大伙儿拭目以待审判结果!就知道是不是把广大关心热议此事件的热心群众耍猴当筹码了。
看了这一篇赔偿协议和专访,似乎杭州飙车案将要尘埃落定.网民们的义愤填膺也将消散.但是,不知类似胡斌们的司机从中得到哪些教益?类似杭州交警们的"其实码"的语言文字玩弄规则又将如何"与时惧进".类似于这些有权的部门的公仆们又将有什么"新成果"奉献于世.去年年底,我有一个老领导,在北京遭遇一场车祸,和这起飙车案有些类似.不过不是飙车,而是创红灯,把这个老同志撞的抛到车顶上再摔下地,结果,肋骨撞断3根,脑出血,肺出血,胃出血等等,这个老同志是抗日战争参加革命的,没有死于日本鬼子的屠刀下,没有死于蒋介石的枪炮下,差点死在车轮下.可是,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当时认定是"司机闯红灯负全责",可是,家属拿到手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点变味,有点模糊.在医院的重症监护室进行了全力抢救,留住了一条老干部的生命.医院拿到11万抢救费用,(其中包括交通强制险10万),司机只拿出1万,其他的费用再也不管了.为了救命,家属只好挖老本,拿出20多万,先行抢救.司机很"牛",可能和他的"路子"有关,不仅没有一点歉意,从来没有到医院慰问受伤者或家属,这一点,其实家属不会计较.但是,从医院方面得到一些启发.伤者还没有脱离危险,身上从头到脚全是管子,医院就动员家属办理出院手续.让出院回家,过几天,再来住院.(因为伤者是老干部,可以全额报销).读者们似乎从中也能看出一些端倪.我想,哪些人应该从杭州飙车案得到一些教益或者反思呢?!
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不这样判,影响情绪,影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绪,就这样严重。这以后公民在公共场合那还有什么安全感?以后谁高兴了就撞几个玩玩,休息三几年,没啥。
就是危害公共安全罪,不这样判,影响情绪,影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情绪,就这样严重。这以后公民在公共场合那还有什么安全感?以后谁高兴了就撞几个玩玩,休息三几年,没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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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点失望,就这样一个处理结果,这不是普的交通事件,这件事情反应了社会,也是整个社会的事件,对别人生命的无视,用钱和权去操控社会,主管部门的本质工作等